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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11 月 27 日在 中駿景峰租房,因當天晚上出差急于安頓家人,看房后就交了定金(2100 元),第二天由家人簽訂了租賃合同,再交 2100 元房租和 1500 元管理費(水電燃氣預交),以及中介費 1000 元,直至晚上與家人通電話,我才知道是跟二房東(歐亞房產(chǎn))簽訂的合同,并且水電收費高于民用水電價格(收 0.85 元/度)。給歐亞房產(chǎn)中介打電話核實,說是方便公司統(tǒng)一管理,至此要求退房被告知押金不退,礙于工作原因無法脫身,一直到 12 月 23 日回泰州才把房子退了,被收取中介費 1000,房租 2100, 押金 2100,1500 管理費退 630 元,含 300 元衛(wèi)生打掃費。
基于以上
1 歐亞房產(chǎn)推房人員收了中介費卻未說明是自家公司的托管房,托管房收中介費存在欺詐消費
2第二天還找同公司人員充當原房東,簽訂合同收取 1500 元高于民用水電行為欺詐消費
3未盡告知義務要求退房,卻不肯退押金,一環(huán)套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相扣,讓人氣憤的是水電費未提供抄表信息 住 24 天 收 600 塊水電費
4退房前與退房后一個樣收取 300 塊清潔費,此費用被要求從 1500 塊水電費里面扣除。
泰州是文昌水秀,祥之泰州,如此下作的欺詐行為實為泰州人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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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47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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