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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12時55分,蔣女士駕駛電動車沿姜堰區(qū)長江路自西自東行駛至人民路路口時,被一輛迎面駛來的電動車撞上。事故造成蔣女士左腿韌帶受傷,而肇事騎車人卻跑了。
事發(fā)時
蔣女士只看到撞到她的是個男子
并沒有看清體貌特征
交警立即調(diào)取事發(fā)時路口的監(jiān)控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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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2 08:49 上傳
分析研判后,民警很快鎖定肇事者。經(jīng)尋訪,民警最終將撞傷蔣女士的肇事逃逸者找到。讓民警吃驚的是,肇事者竟然是個才滿14周歲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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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2 08:50 上傳
交警部門依法認定少年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當事人為未成年人,責令其家長進行教育監(jiān)管,同時,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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