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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21時18分左右,陳某平駕駛小型面包車行駛至中天新村路段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10月17日,經(jīng)泰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陳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1.2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10月20日被被依法取保候?qū)彛?0月26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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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9:04 上傳
10月31日7時34分左右,陳某平駕車在姜堰區(qū)S229與殷唐路路口,被電子監(jiān)控抓拍。后經(jīng)系統(tǒng)查詢,陳某平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多次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12月8日,陳某平被公安機關(guān)逮捕,并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
今年10月17日21時23分左右,花某勤酒后駕駛被查。后經(jīng)泰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4.2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10月27日被依法取保候?qū)彙?1月2日,花某勤無證駕駛被監(jiān)控抓拍,后被公安機關(guān)逮捕,并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
面對違法犯罪,姜堰交警主動靠前管控,充分展示了公安機關(guān)嚴(yán)查嚴(yán)打重點違法交通行為的高壓態(tài)勢。下一步,姜堰交警將繼續(xù)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查處力度。
交警提醒:“莫把寬容當(dāng)縱容!面對法律,不可存有僥幸心理。無論是酒駕,還是不遵守取保候?qū)徱?guī)定,都是對法律的漠視,等待你的只會是更為嚴(yán)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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