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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需要進行滿分培訓學習,超出12分的還將被吊銷駕駛證,于是就有人打起了“買分賣分”的歪主意,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國家法律。10月27日下午,吳某梅、戚某萍因涉嫌“賣分”和介紹他人替代記分的違法行為被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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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6 09:05 上傳
當天14時26分左右,交警姜堰大隊交通違法處理大廳民警在幫吳某梅處理交通違法時,發(fā)現(xiàn)車主身份證與吳某梅身份證不符,民警問及其要處理的車輛所屬單位、單位地址等信息時,吳某梅支支吾吾,閃爍其詞。憑經(jīng)驗,民警斷定吳某梅對所處罰的違法車輛信息知之甚少,于是立即對吳某梅進行控制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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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6 09:05 上傳
面對民警的質問,吳某梅對其違法“賣分”事實供認不諱。
據(jù)吳某梅交代,她想要將駕駛證分賣掉,經(jīng)某修腳店的一個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賣分“黃!逼菽称,之后通過微信約定當日下午幫她扣分,并承諾1分賣45塊錢作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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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6 09:05 上傳
11月3日,姜堰交警部門依據(jù)《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吳某梅、戚某萍因涉嫌“賣分”和介紹他人替代記分的違法行為分別處以1000元和2000元的罰款。對車主的身份和由他人替代記分的違法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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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6 09:05 上傳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任何“買分賣分”都是違法行為!參與“買分賣分”的中介以及“買分賣分”的駕駛人、車主一經(jīng)查實都將被追責,重則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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