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治電動車交通亂象
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22日起
泰州市交警部門
和海陵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動
開展電動車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從源頭上遏制超標電動車、
非法改裝電動車等違法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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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4 08:44 上傳
5月22日上午
市交警支隊民警
海陵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
來到了青年北路
抽查了沿街部分的電動車售賣店
部分商家混淆概念
誤導(dǎo)市民購買了電動摩托車
導(dǎo)致電動摩托車無證駕駛
“店家有沒有告訴你,電動摩托車需要上摩托車牌照,駕駛員必須有駕駛證才能上路騎行……”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武建華上前詢問一位正在買車的大媽。
“沒人告訴我這些,我只曉得買輛電動車,跑得快、跑得遠就行,哪分得清電動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大媽說
還有一些商家
沒有主動告知顧客
電動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的區(qū)別
將電動摩托車當做電動自行車銷售
在某電動車售賣店
執(zhí)法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
電動車合格證信息與店內(nèi)銷售的
電動車車型不一致
部分不能載人載物的電動自行車
被改成能載人載物的電動自行車
上路騎行危險性很大
執(zhí)法人員通過檢查發(fā)現(xiàn),普遍存在下列問題:
一、沒有正確標注所銷售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自行車車輛類型;
二、沒有如實告知消費者購買的車輛所屬的類型,是否需要機動車駕駛證;
三、部分電動自行車存在非法改裝情形。
即日起
我市還將啟動多批次的
全市電動二輪車道路整治行動
從嚴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上路行駛的無牌(假牌、套牌)
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
以及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
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從嚴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市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切記要選購“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并在購車15日內(nèi)辦理車輛登記上牌。購買了電動摩托車的車主上路前,則必須申請辦理摩托車號牌并取得摩托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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