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房子是我2020年5月買的,前一戶人家因為小孩上學,勉強住了段時間,具體居住情況看圖。過戶的時候水費結清了,見圖2020年5月21日,繳費18.82,指針185。拿房后也就一直閑置著。然后這幾個月才發(fā)現,從2021年開始產生了水費,1月的指針讀數是10,我打電話給金州水務提出質疑,他們說是換了新表,派人來核表。查看了以后說是表沒問題,也沒有看到有漏的,可是水費后面還在產生。我只得再次打電話要求要關掉總閥,這下子水費才止住了。 我的疑問是,在沒人入住的前提下,如果是有某處一直在漏,那么每月的水費不是應該差不多,怎么還有多有少,而且2021年3月份那段時間就不漏了?現在雖然總閥關了沒有新的賬單了,可是你們還是有滯納金的,再說欠費也不能一直掛在賬上啊。
1652494781936204_834.jpg (101.06 KB, 下載次數: 23)
下載附件
2022-5-14 10:19 上傳
1652494781956868_106.jpg (113.71 KB, 下載次數: 25)
下載附件
2022-5-14 10:19 上傳
1652494782086853_709.jpg (360.59 KB, 下載次數: 29)
下載附件
2022-5-14 10:19 上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