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單位:江蘇華聯(lián)東方置業(yè)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藥城大道9號東方溫莎小鎮(zhèn)花園一批住宅房地產出售項目 |
項目編號 | 32128501202204001 |
轉(出)讓方 | 江蘇華聯(lián)東方置業(yè)有限公司 |
轉(出)讓行為批準情況 | 批準機構:泰州市高港區(qū)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
掛牌時間 | 起始時間:2022年4月6日10時 | 截止時間:2022年4月20日10時 |
公告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公告發(fā)布終止。 |
標的預展 | 一、預展期限(即為公告期) |
二、預展地點: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藥城大道9號 |
轉(出)讓形式 | 一、本次轉(出)讓采取掛牌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 二、公告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以不低于掛牌價格標準簽約。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及成交價,競價幅度為 2000元 。 |
標的概況 | 標的坐落 | 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藥城大道9號 |
基本屬性 | 房屋建筑面積 | 4013.57㎡ | 套內建筑面積 | 見附件 |
土地使用權面積 | 406.5㎡ | 使用期限 | 見附件 |
權利性質 | 出讓/市場化商品房 | 用途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房屋結構 | 見附件 | 所在層數(shù) | 見附件 |
房屋現(xiàn)狀 | 房屋戶型 | 見附件 | 房屋朝向 | 見附件 |
租賃情況 | 部分出租中 | 裝修情況 | 中等裝修 |
抵押情況 | 無 | 配備電梯 | 配備 |
欠費情況 | 見附件 | | |
配套、環(huán)境、交通、亮點 | 環(huán)境優(yōu)美,出行交通便利,附近有便利店、學校、大型購物中心等 |
其它情況 | 資產處于租賃、閑置或用作倉庫等狀態(tài),目前有12戶有人租住,到期時間見附件,產權拍賣成交后,因成交方與租戶產生的矛盾和相關責任,由我方(江蘇華聯(lián)東方置業(yè)有限公司)協(xié)調處理。我方承諾成交的房屋有租賃情況的,將在1個月內協(xié)調處理租戶搬離等相關事宜。(注:存在租賃的房屋有:1.東方小鎮(zhèn)1#208、2.東方小鎮(zhèn)1#301、3.東方小鎮(zhèn)1#304、4.東方小鎮(zhèn)1#702、5.東方小鎮(zhèn)1#708、6.東方小鎮(zhèn)1#907、7.東方小鎮(zhèn)1#908、8.東方小鎮(zhèn)1#1007、9.東方小鎮(zhèn)1#1101、10.東方小鎮(zhèn)3#301、11.東方小鎮(zhèn)3#303、12.東方小鎮(zhèn)8#905)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泰州中興房地產估價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資產評估值 | 4420.24萬元 |
特別事項說明 | 一、本次標的整體轉讓,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二、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申請前,須自行對受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標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購政策及房產變更登記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三、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期內至現(xiàn)場查看轉讓標的,并自行向相關部門了解轉讓標的實際情況。 四、受讓方必須付清所有款項后,轉讓方方能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五、轉讓標的變更登記涉及的稅費等相關費用,由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若出現(xiàn)按國家規(guī)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確由誰支付的費用由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六、上述房產是以現(xiàn)狀轉讓并交付給受讓方,水電氣等相關費用由轉讓方當場結清,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產為由拒絕按現(xiàn)狀接受。 七、轉讓標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登記面積若與實際測量面積出現(xiàn)誤差,以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記載為準,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八、成交后,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轉讓標的不能正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的,轉讓方受讓方雙方解除合同,受讓方支付的交易價款全額退還,該交易價款不計息。 以上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轉讓方及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參與競買,即表明受讓方愿意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狀況競買,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慎重競買。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元) | 見附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成交確認 | 一、受讓方收到《成交價格確認單》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項(包含交易服務費、公證費、成交價款等),成交價款由交易中心統(tǒng)一結算。 二、受讓方付清所有款項后,領取《成交通知書》與轉讓方進行交易簽約。 三、房產轉讓合同簽訂后,將經轉讓方蓋章確認的《成交通知書》及轉讓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備案。 若未按上述規(guī)定繳納相關款項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交易中心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作不良行為予以公示。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業(yè)法人。 二、意向受讓方須承諾的事項: (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資金來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交易活動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性情形。 |
合同簽訂期限 要求 | 一、《成交通知書》發(fā)出次日起30日內無正當理由未簽訂合同并備案的,交易中心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 二、本次產權轉讓涉及的變更登記手續(xù)完成后,交易雙方憑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證明資料向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請退還保證金及劃轉產權交易價款。 |
保證金條款 | 一、保證金金額: 見附件 元。 二、繳納期限: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截止時間前,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將標的資產對應的保證金匯入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三、注意事項: 1、自然人須以其本人名義繳納,單位須從其公司賬戶繳納; 2、保證金須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若向錯誤賬戶繳款將導致報名失; 3、保證金應于掛牌截止時間前到賬,逾期未繳納保證金或繳納保證金不足的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四、保證金處置: 1、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項目結束經出讓方確認后,予以退回;無故放棄中標者,不予退還。 2、未能成功競買的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由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競買人報名時預留的賬戶信息,原渠道退還。 |
報名材料 | 一、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須在本公告期間登陸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zwfw.taizhou.gov.cn/ggzy/)產權交易頻道自行注冊報名。 二、意向受讓方須提供的材料(掃描件上傳至產權交易平臺報名系統(tǒng)“相關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讓方為企業(yè)法人的應提供: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3、承諾函(本公告附件,請自行下載); 4、轉讓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 1、身份證原件; 2、承諾函(本公告附件,請自行下載); 3、轉讓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須在掛牌截止時間前一次性上傳齊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虛作假的,資格審查作不合格處理,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公告期滿后,由轉讓方對報名結果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競價須知 | 一、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請務必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二、意向受讓方在競買標的資產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資產轉讓底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若未按上述規(guī)定參與競價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交易中心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中標資格,作不良行為予以公示。 三、競價時間:以通知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注意查看手機信息或自行登陸產權交易系統(tǒng)查看相關信息,不得相互串通報價、威脅他人等,否則取消競價資格,沒收保證金,作不良行為進行公示)。 四、競價地點:意向受讓方在競價時間內在交易平臺上自行競價(特殊項目另行通知)。 |
其他說明 | 一、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二、意向受讓方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保證金的,即表示對標的狀況無異議,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按照蘇價費【2017】231號文收取交易服務費。 四、本項目由江蘇省泰州市泰州公證處全程參與現(xiàn)場監(jiān)督公證,根據(jù)蘇發(fā)改收費發(fā)[2019]707號文件,受讓方須繳納公證費。 五、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須按時參加網(wǎng)絡競價。否則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權沒收其繳納的保證金。如意向受讓方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網(wǎng)絡競價,須在競價前向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及產權交易科提供書面申請,說明理由,提供證明,并得到轉讓方的批準。 六、一切違反本公告或對交易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本中心有權對該行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各掛牌單位有權拒絕其報名,或報名視為不合格,并拒絕其參加競價、招標等。 七、各意向受讓方無論報名成功與否,均須遵守中心辦公秩序,不得有吵鬧、喧嘩、拍案等不雅或違反交易規(guī)則的行為。 八、其他特別情況,由中心會同相關批準部門、轉讓方協(xié)同處理。 |
轉讓方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孫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18066004533 |
聯(lián)系地址 | 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華誠大廈B座 |
交易中心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王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23-86965008 |
聯(lián)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號 |
報名端口 | 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
官網(wǎng)鏈接
| 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6/001006001/20220406/14d2a907-d327-4080-b37f-87798ca4d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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