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債主向欠債人討債本是合情合理,但是如果用錯方法那就適得其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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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 18:40 上傳
1月4日21時許,泰州市公安局醫(yī)藥高新區(qū)分局(高港分局)刁鋪派出所接到市民薛某報警,稱自己被孫某、韓某、吳某威脅毆打,還被非法拘禁。警方立即開展調(diào)查工作,順利鎖定韓某、吳某所在位置,并將2人成功抓捕歸案。
據(jù)了解,在2021年11月份薛某曾通過韓某向?qū)O某、吳某2人借款共計30余萬元,薛某與3人約定過幾天就還,但隨后自己便失去聯(lián)系。
今年1月3日下午,韓某得知薛某正在刁鋪街道一浴室洗澡,便聯(lián)系孫某、吳某前來圍堵。當晚3人等到薛某出來后,將其強行帶至永安洲鎮(zhèn)一處江邊進行毆打,并持刀對其進行恐嚇。隨后3人將薛某先后帶至某浴室和某廢棄足療館內(nèi)非法拘禁。 1月4日17時許,薛某趁隙從二樓跳窗逃脫后,來到刁鋪派出所報案。
1月10日,孫某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目前韓某、吳某、孫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年終歲尾是討要工資、催還債務較為集中的時期,然而對于一些久拖不決的債務,廣大市民要理性、依法討債,不要因自己的非法行為使經(jīng)濟糾紛轉(zhuǎn)化為刑事案件,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