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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2-6-16 08:46
正文摘要:6月14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在高港大道永安洲段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轎車與一輛電瓶車發(fā)生猛烈相撞,導致電動車駕駛員重傷被送往醫(yī)院搶救。 事發(fā)地位于高港大道與永新路的紅綠燈口。據(jù)事故轎車司機稱,當時,他沿 ... |
哈哈君 發(fā)表于 2022-06-16 12:01 沒栽!沒見帶頭盔了!說不準還能白嫖幾 個月工資 |
死有余辜,不死還有天理。 |
說實話電動車不是屬于電動車 他屬于機動車 沒有駕駛證 需要被罰 |
倒霉的保險公司,倒霉的機動車駕駛員。 |
泰州的交警肯定會讓司機承擔一部分責任,那種判定闖紅燈全責的交警只會發(fā)生在外地,泰州地區(qū)不存在。 |
xinxinyu2019 發(fā)表于 2022-6-16 12:56 唉,我是直行,一個不足15歲的孩子騎電動機左轉,由于車多,她是被嚇得倒了,倒了后,正好撞到我車前面。 交警到現(xiàn)場后,都沒怎么問,就看兩個車的位置,就說我把她撞了。處理事故的時候,現(xiàn)場交警了處理的交警溝通了一下,判我全責,都寫上了。 我還好有行車記錄儀,我和交警說人寫的不對,再仔細看。又提出不滿16歲不能騎電動車。 交警看完后,把之前寫的撕了,判共同責任,說我沒有文明駕駛。讓小孩家長不要過度治療(人沒事,擦破皮了,人到車前面是差點壓到的。她電動車把我車前面撞壞了)。 最終我修車用了3000,她家各種湊損失,聽說只能得到70幾塊錢。家長還不想了,最后我就讓保險公司處理了,后來的情況不知道了。 所以提醒大家,一是行車記錄儀一定要有,二是對交警判罰一定要據(jù)理力爭,不要隨便簽字。 |
作死,天天看見老人橫穿大路 |
timeless110 發(fā)表于 2022-6-16 16:15 那是你沒到泰興路上去看看 高港的電瓶車是在機動車道上開,泰興的電瓶車是在路中間黃線上開 |
違章的就活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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